作者:蔡明家 | 2018年9月25日
2018年8月28日,两项新法案刊宪,即2018年“销售税法”和2018年“服务税法”。这两项法案规定实施两项“新”税,称为“销售税”和“服务税”,或通称为“ SST ”将取代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税(GST)。
回顾历史,销售税和服务税分别于1972年和1975年通过1972年“销售税法”和1975年“服务税法”首次引入。实施了大约40年后,这两项税收在2015年4月1日被商品及服务税取代。
本文旨在提供SST的一些基本见解。简而言之,SST是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商品或规定的应税服务征收的单阶段税收。
A. 销售税
对在马来西亚生产或进口到马来西亚的应税商品征收销售税。所有商品均为应税商品,除了2018销售税(免税商品)法令中列为免税商品的商品。
对于进口到马来西亚的应税商品,海关在进口时征收销售税。对于在马来西亚生产的应税商品,销售税将于商品出售,使用或处置时向注册制造商征收。任何制造在12个月内销售价值超过500,000令吉的应税商品的制造商必须根据2018年销售税法注册。
制造的定义如下:
- 于石油以外的货物 – “通过改变这些材料的尺寸,形状,成分,性质或质量,通过手工或机械手段将有机或无机材料转化为新产品,并包括将零件组装成一块机械或其他产品,但不包括为施工而安装的机器或设备”;和
- 关于石油 – “任何分离,净化,精炼,转化和混合的过程”
但是,某些制造商,如“私人剪裁服务”和“珠宝和金饰制品”,根据2018年“销售税法”免除注册。这些制造商的完整清单列于2018销售税令附表A(免除注册)内。 因此,这些制造商将免于对其生产的应税商品征收销售税。
对马来西亚境外出口的商品不征收销售税。
税率
一般来说,销售税的税率为10%。但是,某些商品只需缴纳5%的销售税或特定税率。符合5%销售税或特定税率的商品列于2018年销售税(税率)令的附表1或附表2中。
指定区域(DA)和特殊区域(SA)
“指定区域”指纳闽,兰卡威和刁曼。
“特殊区域”指任何自由区,许可仓库和许可制造仓库以及联合开发区。
除DA制造的石油外,不会对DA或SA生产的应税商品征收销售税。同样,对于进口到DA或SA的应税商品,不征收销售税。但是,财政部长可以宣布某些应税商品在进口到DA或SA时需要缴纳销售税。应缴纳销售税的应税商品根据2018年销售税(指定地区征收销售税)令和销售税(特殊地区征收销售税)令提供。
B. 服务税
服务税由注册服务提供商收取和征收。注册服务提供者是指在任何12个月期间提供销售价值超过规定门槛的应税服务的规定纳税人。
规定的应税服务,规定的纳税人和规定的门槛在2018年服务税条例第一附表中列出。规定的纳税人的例子是酒店经营者,餐馆,律师,建筑师,工程师,会计师等。
税率
所有应税服务的服务税税率为6%,但信用卡或签账卡除外,其中服务税为每12个月25令吉于主卡或附属卡。
指定区域(DA)和特殊区域(SA)
“指定区域”指纳闽,兰卡威和刁曼。
“特殊区域”指任何自由区,许可仓库和许可制造仓库以及联合开发区。
主要营业地点在DA或SA的人员不需对在DA或SA提供的应税服务征收服务税。但是,财政部长可以宣布某些根据2018年服务税(对指定区域和特殊区域征税的征税)规定应税服务须缴纳服务税。
结论
SST不是一个新的税收制度,而只是重新引入销售税和服务税制度,这些制度已经实施了40多年,并对该法案的规定进行了一些修改。
制造商对其在马来西亚生产的货物或进口到马来西亚的应税货物征收应税商品的销售税。 因此,对批发商或零售商提供的商品不征收销售税。
另一方面,服务税是由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征收的。 因此,并非所有提供的服务都需缴纳服务税。
蔡明家
创始人
IPM环球集团
**本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之用。 如中文译本之文义与英文原文有歧义,概以英文原文为准。